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固原市清欠农民征地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征地补偿费清欠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我市清欠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补偿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9号)文件要求,固原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清欠农民征地补偿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雅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志鹏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开永安 市财政局局长
杨大素 市审计局局长
叶宏伟 原州区副区长
李俊国 西吉县委常委、副县长
房正纶 隆德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正学 泾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耀峰 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石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