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宁夏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项目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关于暖水河库开工征地移民协调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对六盘山系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开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宁夏固原地区城乡安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宁夏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 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万俊 原州区政府区长
马志宏 泾源县政府县长
海青银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张 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鹏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呼延俊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 强 市林业局局长
杨志荣 市六盘山林业局副局长
李占科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李国才 泾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